關于同意吉林省西點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吉林省西點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的關于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意見及你公司注冊申請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修訂后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7號)等有關規定 經審閱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意見及你公司注冊申請文件, 現批復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
二、 你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招股說明書和發行承銷方案實施。
三、本批復自同意注冊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冊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 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 應及時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并按有關規定處理。